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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當老賴已經成為習慣,收債公司勸你回頭是岸! |
來源:成都收賬公司 添加時間:2018-11-30 瀏覽次數(shù):17975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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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刷刷朋友圈早已成為很多人的日常不可或缺的習慣,想第一時間最直接、最有效地了解一個人直接翻看TA的朋友圈就可以了,這個習慣可以讓朋友知道你的動態(tài)和生活狀況,但是對老賴來說,朋友圈也能無情的將他出賣了。
不過對于老賴而言,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后,生活中要遭遇各種限制,隨便發(fā)個朋友圈,也許就有人找哦。這也算是一種因果報應吧,老賴對朋友、伙伴不誠信、無情,但是他卻沒想到自己的一個習慣、和朋友圈對他也變得無情起來了。
我愛沙灘和海風,田先生在廣西北海旅游時發(fā)了這樣一條朋友圈,可是他沒想到,剛回到家,他和妻子王女士就被拘傳至法院。
原來在2015年,失信被執(zhí)行人田先生先后向李先生借了7.3萬元,因逾期未還,李先生把田先生和其妻子王女士告上法庭,當?shù)厝嗣穹ㄔ簩徖砗笳J為,該借款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判決予以支持。判決生效后,田先生和王女士依然拒絕履行還款義務,李先生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但經法院調查,田先生和王女士名下均無任何財產可供執(zhí)行,人民法院只能對其公布失信和限制高消費。
2017年10月6日,李先生刷微信朋友圈發(fā)現(xiàn)田先生和王女士正利用國慶長假趕赴廣西北海旅游,他立即通知執(zhí)行法官。執(zhí)行法官在了解具體情況后,確定田先生和王女士已經旅行歸來,于2017年10月9日趕赴田先生和王女士家中,將其拘傳至法院。
法官向田先生和王女士宣讀了對兩人進行拘留十五天的決定,二人迫于強制手段的威懾力,主動清償了全部欠款。本案得以順利執(zhí)結。
為啥田先生和王女士會受到拘留呢?由于當?shù)厝嗣穹ㄔ阂呀泴μ锵壬屯跖堪l(fā)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一經發(fā)出,老賴將不能進行以下九類高消費:
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旅游、度假;
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如有違反上述九類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或經舉報查實,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為處以罰款、拘留。你看看,一旦成了老賴,基本就要和旅游度假告別了。要說非要偷偷摸摸去,一旦被發(fā)現(xiàn),那可是可能要接受懲罰的。不如在旅游前,先把錢還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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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的郭先生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反而在微信朋友曬出大量的現(xiàn)金和轎車照片,債主郝先生看到后立刻向法院舉報。
原來在2015年4月,郝先生支付郭先生9000元房門貨款,郭先生僅交付了部分房門,剩余的房門一直未交付。在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郝先生一紙訴狀將郭告上法院。經法院判決,郭應退回郝先生5188元。但郭先生并未按判決書確定的期限還錢。今年3月10日,郝先生向法院申請對郭先生強制執(zhí)行,宿城法院向被執(zhí)行人郭先生發(fā)出執(zhí)行通知書。3月22日,宿城法院向郭先生下達限制高消費令,并將其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人名單。
4月28日下午,在接到債主提供的線索后,執(zhí)行法官發(fā)現(xiàn)郭先生確實在微信空間發(fā)布大量的現(xiàn)金、轎車等照片。據(jù)此,法院依法將郭先生傳喚至法院,并要求其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郭先生雖然承認微信確是其本人所發(fā),但仍以各種理由爭辯,稱沒有能力履行義務。執(zhí)行法官最終以有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執(zhí)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為由,決定對郭先生罰款5000元。最后,郭先生最終主動履行了義務。
東莞的黃女士欠債300多萬元,法院判決生效五年拒不履行。不過,黃女士在朋友圈曬出香港演唱會照片,東莞市第三法院通過邊控措施,將其司法拘留。原來,黃女士于2011年3月起先后借了五筆款項,因其逾期不還,黃女士和其丈夫劉某都被債主李先生告上法庭,法院認為該借款屬夫妻共同債務,判決予以支持。
判決生效后,李先生又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但法院經調查發(fā)現(xiàn)黃女士和其丈夫劉某名下均無可供執(zhí)行的財產。法院曾對劉某進行司法拘留,但二人就是不履行義務。就在執(zhí)行工作陷入僵局時,李先生向法院反映,黃女士近日前往香港觀看明星演唱會,還把在現(xiàn)場的照片發(fā)朋友圈。執(zhí)行人員掌握此線索后,果斷采取邊控措施。不久深圳邊檢傳來消息,黃女士已被成功邊控。
法院執(zhí)行人員接報后迅速趕往深圳辦理交接手續(xù)。對于黃女士拒不執(zhí)行的行為,法院決定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在清點黃女士隨身物品時,執(zhí)行人員發(fā)現(xiàn),黃女士攜帶港幣51300元、人民幣600元,更令人驚訝的是還有一本香港存折,里面顯示其有存款140余萬元港幣。黃女士知道自己再無可賴,趕緊聯(lián)系家屬和朋友籌集款項。隨后,黃女士和李先生達成和解協(xié)議,由其家屬代為履行還款義務,該案順利執(zhí)結。
還能說啥,欠債不還的生活,受到限制的地方只會越來越多。一天到晚要提心吊膽不說,連發(fā)個朋友圈還得斟酌考慮了。真不如早點還錢,瀟瀟灑灑過周末、度假期,想發(fā)什么照片就發(fā)怎么照片,也不會被朋友圈拆穿啦。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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