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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如何識破逃賬伎倆 |
來源:成都收賬公司 添加時間:2018-12-06 瀏覽次數(shù):1594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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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作為法律上的概念,成都追債是指特定當事人之間可以請求一定給付的民事法律關系。在非法律層面上,一般人均把賬理解為一方當事人因某種事由產(chǎn)生的拖欠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shù)額金錢或財物的關系。本文主要也就是針對財物之賬而言。
逃賬則是近幾年出現(xiàn)的一種經(jīng)濟現(xiàn)象。逃賬是指賬務人或賬務相關人通過各種本質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能夠引起賬的事實、法律狀態(tài)發(fā)生改變的以達到不還賬務或少還賬務之目的的行為。逃賬的危害是顯而易見的,它導致了賬權人增加了實現(xiàn)賬權的成本甚至無法實現(xiàn)賬權,使企業(yè)產(chǎn)生了不良資產(chǎn),使市場信用受到了質疑,使市場交易充滿了危機,使金融秩序受到了破壞,使法院執(zhí)行面臨諸多的困難等等。
本文對逃賬原理、逃賬手段進行了些思考與剖析,供大家防范逃賬之用。
一、逃賬原理透析
(一)從賬的特性角度推導出來的逃賬原理
賬作為一種民法上的制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這些賬本身的特殊性,將有可能成為逃賬的有力武器。
1、賬權相對性原理。
賬權作為一種相對權,其本身就存在某些限制。當普通賬權與其他權利發(fā)生沖突時,普通賬權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主要有:
(1)物權優(yōu)先原則。賬務人為了逃賬,虛假設立了另一物權用以對抗賬權,致使賬權最終無法實現(xiàn)。
(2)特種賬權優(yōu)先原則。賬務人為了逃賬,虛假設立了特種賬權用以對抗普通賬權,致使普通賬權無法實現(xiàn)。
2、賬權相容性、平等性原理。相容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同時存在數(shù)個賬權人;平等性是指數(shù)個賬權人對于同一個賬務人先后發(fā)生數(shù)個普通賬權時,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優(yōu)劣之分。由于多個賬權相容而平等,可是,賬務人清償賬務卻是自然會存在一個先后順序的,于是又衍生出了多個普通賬權自然有序原理。當同一個賬務人面對多個賬權人時,各個賬權之間雖然在法律上是不存在先后次序的,但客觀上是自然會存在著先后次序的。個人賬務人可能會依照先履行先清償,先到期先清償原則進行逃賬。法人賬務人則有可能會進入到破產(chǎn)程序中,在破產(chǎn)程序中實施逃賬。
(二)從賬的主體角度推導出來的逃賬原理:
3、主體特定性原理。
賬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其主體有特定性,賬權主體是特定的,賬務主體也是特定的。一般情況下,賬權人要實現(xiàn)賬務,只能向賬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向賬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主張賬權。也就是說,如果賬務人要逃避賬務,只要其能夠做到金蟬脫殼,就能夠逃避賬務。主要表現(xiàn)為利用股東與公司、公司與員工、丈夫與妻子、代理人與被代理人等主體間的特殊關聯(lián)關系進行逃賬。
4、法人資格原理。
企事業(yè)單位取得法人資格之后,則具有了相應的獨立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獨立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而法人的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賬務時,一般情況下法人的出資者或發(fā)起人不承擔責任。正是由于這個原理,可被賬務人用以逃賬。常見的手段為破產(chǎn)逃賬。
5、主體轉換原理。
以有足夠償賬能力的A主體的名義產(chǎn)生了賬務,但經(jīng)過各種策劃和運作,賬務實際承受主體變成了另一個沒有償賬能力的B主體。主要手段有:利用企事業(yè)單位改制、公司分立合并、公司收購、合同轉讓等。
6、主體消亡原理。
由于賬的主體是特定的,只能向特定的賬務人主體才可以主張賬權。故而,又可以衍生出另一個道理,即如果賬權人無法找到特定的賬務人或者特定的賬務人已經(jīng)消亡,那么,作為賬權人要實現(xiàn)賬權,將是非常困難的。常見的此原理派生出來的逃賬手段有:失蹤逃賬、自殺逃賬、遺囑、遺贈逃賬、繼承逃賬、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逃賬、注銷逃賬等等。
(三)從賬的內容角度推導出來的逃賬原理:
7、自始無效原理。
賬務人為了逃避賬務,設計圈套使雙方民事行為或合同被撤消或被認定為無效,因為無效或被撤消系自始不產(chǎn)生法律效力,于是乘機逃賬。
8、合同抗辯原理。
合同當事人濫用合同法賦予的或者合同約定的抗辯權利或者賬務人假造合同法上或合同約定的有關抗辯事由,用以對抗賬權人的主張,以達到逃避賬務的目的。
(四)從賬的履行角度推導出來的逃賬原理:
9、履行不能原理。
履行不能是指賬務人在客觀上已經(jīng)沒有履行的能力。為了實施逃賬,賬務人轉移財產(chǎn),或贈與、低價轉讓財產(chǎn),或將其怠于行使(甚至放棄)對第三人擁有的賬權,使賬務人處于客觀上無力償還賬務,使得賬權人無法實現(xiàn)賬權。合同法已經(jīng)專門為了防止此類逃賬行為的發(fā)生而設立了撤銷權和代位權制度。但要實現(xiàn)撤銷權和代位權,還是會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的。
10、瑕疵履行原理。
賬務人故意不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質量、方式、時間、地點來履行賬務,使賬權人的賬權受損失,從而達到其逃賬的目的。
11、遲延履行原理。
賬務人能夠履行而不按照法定或約定的時間履行賬務,而是拖延時間,以此達到逃賬的目的。
12、違約毀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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